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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7-5 15:30:41 

1、办证年龄:年龄在1849周岁的公民在外出前必须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婚育证明》是一人一证,夫妻同时外出者须一人一证,夫妻同时外出者须一人一证。

2、办证机构: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乡镇、办事处。

3、办证所需凭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村(居)民委员会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在期满前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换领新证。

5、流动人口持《婚育证明》到现居住地15日内,到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校验《婚育证明》,接受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的管理,凭证享受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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