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合民到市人口计生委指导工作 4月23日,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合民到市人口计生委指导工作。
徐合民对市人口计生委近几年来的工作给于充分肯定,对市人口计生委新调整的领导班子给于鼓励和支持,对当前及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切实加强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和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共建和谐。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实现三个确保。即确保全市人口出生率稳定在xx.x‰ 以内,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好转,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各项计生工作目标。三是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在强化优质服务、机制创新上下功夫。突出抓好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管理、利益导向计生家庭优惠政策的落实等重点工作,牢牢抓住春季黄金时期,抓紧、抓实春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加强督导,彻底解决遗留问题,以春季活动推动全年工作,确保全年目标实现。
我市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4月29日,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市、县、乡(镇、办事处)人口计生干部认真收听收看了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之后,鹤壁市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立即进行认真安排部署。
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张艾芳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文明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县(区)、各乡(镇、办事处)要把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传达贯彻到每个执法人员,组织人口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孟宪臣等先进市县领导的大会发言,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上来。二是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守法意识。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要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和标语、宣传栏、人口学校等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增强基层干部、基层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坚持文明执法,实现和谐计生。各县(区)、乡(镇、办事处)要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查找解决工作中粗暴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案件的发生。进一步规范生育证办理、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程序和行为。大力推进便民维权活动、“阳光计生行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强化依法优质服务,完善工作制度,构建文明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各级要建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督导。强化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浚县严把四关做好计生家庭奖扶、特扶工作 浚县严把关口,认真组织好农村奖扶、特别扶助新增对象的资格确认和往年对象的年审工作。
一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做到 “五清” 、“四不准”。“四不准”即,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准漏,不符合条件的不准报,应填的项目不准空,填写的数字不准错;“五清”即,调查对象婚史清、生育史清、年龄清、子女死亡伤残情况清、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清。与村干部座谈了解,详细询问对象相关情况是否真实;走访5户以上邻居,看邻居叙述与申请人申报和相关证件是否吻合,村、乡、县评议、审核、确认的对象及时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该纳入扶助范围的一个不少、不该纳入的一个不纳入。二是严把资金落实关。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奖励扶助工作职责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责任。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确保配套资金落实到位。银行部门制定资金发放办法,以“直通车”方式,把存折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对象手中。纪检、审计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完善资金管理、发放和社会监督制约制度,确保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兑现到位。三是坚持“五公开”,严把规范程序关。即:个人申报名单公开、村级上报名单公开、乡级调查情况公开、县级核实情况公开、县乡举报电话公开确保程序规范、公开,结果透明。四是实行责任追究,严把质量核查关。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追究机制,凡组织协调不力、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坚决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有关工作人员凡执行政策不公、以权谋私的,一经查实坚决给予党政纪处分。2010年,浚县共确认新增奖励扶助对象190人,退出年审9人,确认特别扶助对象12人,没有发生任何问题。
鹤山区开展避孕药具“四访”服务活动 一是开展“专访”服务。对近年使用药具避孕有“失败”史或有不良反应对象进行“专访”,开展面对面的解难答疑和避孕方法指导服务。二是开展“家访”服务。对产后3个月内哺乳期对象进行“家访”,传授避孕方法,使育龄妇女既在充分知情的基础上选择一种适合自己的长效避孕方法。三是开展“回访”服务。对近期更换避孕措施育龄妇女进行定期“回访”,采取上门、电话询问等服务方法,及时了解育龄妇女使用避孕药具的效果与反应。四是开展“查访”服务。对外出育龄妇女通过电话或利用回乡探亲机会进行“查访”,开展预约服务及时掌握其避孕节育情况,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受到群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