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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鹤壁市召开计划生育“三项治理”活动动员会议,各县(区)、各乡(镇、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计生委(办)主任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金志广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合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鹤壁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冬明春深入开展对公职人员、流动人口、重点村(社区)居民违法生育(抱养)“三项治理”活动。活动分宣传发动、清查公示、核实处理、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进行。治理的范围和重点是:公职人员重点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站所、学校、医院;流动人口重点是商贸区、棚户区、新建住宅小区和流动人口聚集区;重点村(社区)居民重点是违法生育比较突出,社会抚养费征收比例偏低,基层基础工作较差的重点村(社区)。
会议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阶段工作情况上报制度、重大案件与典型案例信息通报制度和举报制度,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徐合民要求: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三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性,以此项活动为载体、为抓手,解决好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问题。二要依法治理。依照有关政策法规,认认真真的做好处理。三要奖惩结合。“奖”主要是对独生子女家庭的一系列奖励政策,特别是按新标准落实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问题,必须不折不扣的落实到位, 12月底以前向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惩”,对于违背政策生育的,无论是公职人员或其他人员,要依照有关政策严肃处理。在“三项治理”活动中,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消极被动的要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四要齐抓共管。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完成好党委和政府赋予的职责和任务。五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三项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抽调纪检、组织、监察等相关部门得力人员,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建立台帐,严格政策、扎扎实实搞好“三项专项治理”活动,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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