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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鹤壁市召开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村(居)民自治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的通知》(国人口发〔2008〕66号)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指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安排布置了近期五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村委换届过程中,要严把计生关,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同时对村级管理员和居委会管理员要公开选聘,保障计生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按照《自治规范》和《评估方案》的要求,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的“三级双创”,并在此基础上,每个县区要推出3-5个村(居)民自治精品村,带动“示范村”、“合格村”更好的开展工作,达到树典型、促工作的目的。
三是加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培训指导。对新上任的村委班子成员,要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村(居)民自治工作的培训。
四是加强自治工作的基本建设。要充实人员,加强阵地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公约,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平台。
五是抓好自治工作的评估管理。各县区要认真组织村(居)民自治工作的评估工作,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示范村、合格村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实现能进能出、能升能降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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